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市场监管总局7月14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梯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维保工作质量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结合本地实际,扎实推进电梯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
一是制造单位依法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服务职责。电梯制造单位要通过网站公示或寄送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所销售的柱塞式电磁铁型式的杠杆鼓式制动器(以下简称鼓式制动器)相应专项排查治理方案,明确鼓式制动器电磁铁的拆解保养方法、周期以及免拆解的产品型号等;对在电磁力作用下会产生摆动的导磁松闸顶杆,制造单位应当免费提供非导磁的松闸顶杆,并指导相关维保单位完成现场整改和安全性能确认工作。
二是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现场整改。电梯使用单位要组织维保单位重点对曳引驱动电梯(不含杂物电梯)开展全面排查,严格按照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实施现场整改。特别是对使用6年以上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优先安排鼓式制动器的现场整改,及时化解风险。
三是严格检验技术把关。各地检验、检测机构要加强人员统筹调配,结合定期检验和检测工作,逐一认真查验电磁铁拆解保养以及松闸顶杆更换的视频或照片等见证材料。发现存在应列入鼓式制动器排查治理范围而未列入、未有效实施拆解保养等问题的,应及时报告当地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范围内电梯制造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制造单位未公开相应鼓式制动器维保技术文档、应当更换而未免费提供非导磁的松闸顶杆,以及使用、维保单位未实施鼓式制动器拆解保养等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大市场监管优势,强化协同配合,全面深化电梯按需维保改革。一是研究建立维保质量考核指标体系。二是推动形成以维保效果定价的市场机制。